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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5日讯 记者从聊城市商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的通知》要求,推动聊城市汽车消费市场复苏回暖,经研究决定,聊城市按照《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商发〔2022〕4号)、《关于印发聊城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聊商投字〔2022〕24号)规定的汽车消费券发放标准,继续发放汽车消费券,用于支持消费者在聊城市106家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并上牌(二手车除外)。
活动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以发票时间为准),申领资金达到上限后,活动同步结束。申领模式参照去年流程,即消费者先买车,后通过“云闪付APP”上传资料,审核通过后,发放消费券至个人云闪付红包。汽车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以初次成功上传资料时间为序,抢完为止。
闪电新闻记者 左新新 聊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