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立克: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_环球新视野

2023-02-16 22:04:32 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资料图)

                   产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可立克”)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

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2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

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42,734,227 股,发行价格为 11.45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89,306,899.1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242,183.04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0,064,716.11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559 号《验资报告》,

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在商业银行开设 2020 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2020 年非公开专户”),严格按照

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54,579.61   48,930.69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1)调整“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金额

     该项目原计划投资 3,350.00 万元用于建安工程,24,837.40 万元用于设备

购置及安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额分别调减为

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相应调减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5,158.00 万元,并

将调减的募集资金 15,158.00 万元改变用途,一次性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终止“电源生产自动化改造项目”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7,983.98 万元,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7,603.79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止,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120.20 万元。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终止“电源生产自动化改造项目”,不

再对该项目继续投入。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

户和储存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余额(元)

    深圳可立克科技   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 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南山支行

    深圳可立克科技   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 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

              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 股

    深圳可立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区支行

    深圳可立克科技   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 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惠州市可立克电   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 有

    子有限公司     限公司南山支行

    惠州市可立克电   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 公

    子有限公司     司惠州分行

              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 股

    惠州市可立克科

    技有限公司

              区支行

     (二)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3,646,18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6.52 元/

股,募集资 金总额 为人民币 225,434,992.72 元,扣 除本次 发行费用 人民币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003 号

《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在商业银行开设 2022 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2022 年非公开专户”),严格按照

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39,443.10      22,543.50

     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开户和储

存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募投项目     账户余额(元)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可立克         443066058013006902958       199,834,992.72

      深圳南山支                       安徽光伏储

      行                           能磁性元件

      中国工商银                       智能制造项

安徽可立克

      行股份有限                       目

科技有限公       1317087329100103897         0.00

      公司广德支

      行

可立克       兴 业 银 行 股 337060100100523086           19,100,000.00

                                           惠州充电桩

惠州市可立 份有限公司                                磁性元件智

克 电 子 有 限 深 圳 宝 安 支 337060100100523103     能制造项目 0.00

公司        行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因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将在不影响募投

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审慎研究、规划后,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

司将使用金额不超过 2.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

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

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2.4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

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金融机

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

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

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资金来

源合法合规。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

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

办理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

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投资产品则须满足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等特征。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

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

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

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

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

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发表意见

如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计划,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

产品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会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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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募集资金 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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